公司和企业注册资金最新规定
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28日决定,对《公司法》作出修改,并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。推荐:石家庄工商注册
明细来看,这次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。
第一,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。简单的说是,除了法律、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企业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除外。
以后没有企业股东应该自打企业成立之日时间起两年之内缴清资金,投资企业在五年之内交够资金的规定;不再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。
这为广大市民自己创业降低了门槛,创业的机会越来越多,无形之中增加了创业的机会。这是国家的一项惠民的政策。
转而采取公司股东(发起人)自己应该约定认缴出资额度、出资金的方式、出资金时间期限等等,并且放在公司的章程之中。
再次,政策进一步放宽注册的资本登记相关条件。除了对企业注册资金最低限度之外,把有限责任公司给取消掉、一人有限责任公司、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分别应该在3万元、10万元、500万元的资金限制;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(发起人)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。
第三,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、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。公司登记时,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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