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务热线:
0311-83504736
主页
关于我们
业务中心
新闻动态
企业相册
专业知识
人才招聘
联系我们
业务中心
财税代理
会计培训
贷款咨询
工商代办
审计评估
商标注册
社保办理
联系我们
市内代理部(一部)
:石家庄市新华区柏林南路铂领商务
李会计 135-8234-8385
市区代理部(二部)
:石家庄市体育大街与裕华路交叉口剑桥春雨商务
李会计 135-8234-8385
县区代理部
:石家庄正定县金河国际商务楼D座1302、1303室
田会计 0311—83504736 131-1150-9077
业务中心 >> 财税代理
关于企业使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计税人数计算问题
答:
企业使用未签定劳动合同的员工,不能作为企业进行工资扣除的计
税人数
上一篇:企业所得税相关问题--(二)
下一篇:企业所得税相关问题--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拆迁补偿计税问题
Copyright 2014-2025 石家庄达顺财务咨询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| 服务热线:135-8234-8385 |
冀ICP备14009873号-1
扫描二维码
加微信客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