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《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》式样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5号 为适应税务机构改革需要,国国家税务总局对《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》进行了修改,现公告如下: 一、从事生产、经营的纳税人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其银行账号时,使用修改后的《纳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》 (见附件)。 二、本公告自2018年7月5日起施行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前前,仍按照照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
文书式样的通知》(国税发(2005)179号)的规定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