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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变更公司名称:涉税事项/发票抬头/通知

    01

    大原则

    形式:注册名称变化
    原则:不涉及到缴纳税

    02

    发票抬头

    《税务登记管理办法》第十九条规定,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,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,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、资料,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。

    实务建议,更名在税务登记后,发票抬头需用新的名字。


    03

    细节

    1.首先需要申请新印章:

    2.在市场监管部门完成信息变更后会取得新的营业执照,届时带上相关材料前往刻章部门申请新印章;

    3.取得新印章后,如果保留原来的银行账号,需要前往银行营业厅办理企业银行账户名称变更;

    4.市场监管部门将变更信息共享至信息交换平台后,在电子税务局完成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。

    5.可以选择更新三方协议或直接作废三方协议,进行重新签订。

    6.原来未使用的发票还能用,但是要记得对税控盘、金税盘、UKEY进行重新发行哦。

    7.依照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(2016版),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(如分立、合并、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)应在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。经认定机构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,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变,对于企业更名的,重新核发认定证书,编号与有效期不变;不符合认定条件的,自更名或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。

    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(http://www.innocom.gov.cn),进入“企业名称变更”,填写《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》,并在申报期内提交当地省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。


    04

    变更通知

    关于公司发票抬头变更通知
    仅供参考

    尊敬的各位合作商,由于我司发展需要且已完成税务登记变更,即日起,我司发票抬头由“广东****科技有限公司”变更为“广东省****科技集团有限公司”,纳税人识别号不变。

    变更后开票信息如下:

    公司名称:广东省****科技集团有限公司

    公司地址:********

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******************

    开户行:************

    账号:*******************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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